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14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 40 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由新加坡共和国总统于 2014 年第 36 号批准。我同意。主席陈庆炎。 2014 年 11 月 18 日。一项修订《公司法》(2006 年修订版第 50 章)的法案,并对某些其他成文法进行相应和相关的修订。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36 OF 2014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可被称为 2014 年公司(修正)法,并应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修订第 3 条 2. 修订《公司法》第 3(3) 条,在附表 4 表 A 字样之后插入紧接公司第 181 条生效日期之前有效的字样(修订) 2014 年法案。第 4 条的修订 3. 公司法第 4 条的修订 (a) 通过在第 (1) 小节的会计记录之前插入定义,以下会计公司的定义是指获准或被视为获准的公司根据《会计师法》(第 2 章)作为会计公司;会计实体是指公共会计师、会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会计师法》批准或被视为被批准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务所;会计有限责任合伙是指根据《会计师法》批准为会计有限责任合伙的有限责任合伙; (b) 在第 (1) 款中的法案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 公司(修订) 3 备用地址是指 (a) 在公司的情况下,替代住所记录的备用地址公司董事、行政总裁或秘书名册中的董事、行政总裁或秘书的地址,如在该案中所提述,第173条; (b) 就外国公司而言,根据第 370A 条在注册官处保存的备用地址;或(c) 中的年度申报表,删除第 (1) 款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年度申报表是指根据第 197(1) 条须提交的申报表; (d) 删除第 (1) 款中物品的定义; (e) 通过删除第 (1) 款中审计要求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审计要求是指第 201(8) 和 (9) 节以及第 207 节的要求; (f) 通过在第 (1) 款中插入定义管理局,紧接在管理局网站之后的以下定义是指管理局的互联网网站; (g) 在第 (1) 款对银行公司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记账证券,其含义与《证券和期货法》(第 81 章)第 81SF 条中的定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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