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装部队良好服务奖章规则 1975 目录 制定公式 附表编号 S 217 SINGAPORE ARMED FORCES GOOD SERVICE MEDAL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规则 1975 特此通知一般消息称,总统很高兴地批准设立新加坡武装部队良好服务奖章,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 1975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良好服务奖章规则,并将于 197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2. 在本规则中,合格服役一词是指一名军官或士兵在新加坡武装部队中全职服役的所有时间,无论是正规、动员还是国民服役;在被称为人民国防军的新加坡武装部队部门中志愿服务; (c) 作为新加坡武装部队的预备役人员。 3.(1) 新加坡武装部队现役军人可授予新加坡武装部队良好服务奖章(以下简称“奖章”),以表彰其良好、高效和忠诚。在新加坡武装部队服役。 (2) 获得勋章的最短期限,如为全职军人,则为五年全职连续合格服役;对于预备役人员,两年全职连续合格服务,并参加三个年度 InCamp 培训; (a) (b) (a) (b) (c) 在志愿人员的情况下,连续服务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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