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证券和期货(上诉)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启动 2 定义 3 上诉咨询小组秘书 4 上诉咨询委员会成员 5 上诉咨询委员会会议和听证会 6 向部长提出上诉的程序 7 提交附加信息或文件 8 上诉咨询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9 撤回上诉 10 推迟 11 会议和听证会不向公众开放 12 向上诉咨询委员会提交机密信息 13 保密 14 不遵守法规 15 上诉咨询委员会的报告 16 从第 333 条( 1) 新加坡法令在线当前版本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17 上诉咨询委员会解散 18 撤销附表 S 793 证券和期货法(第 289 章)证券和期货(上诉)条例2005 行使 S 法第 313 条赋予的权力证券和期货法,高级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05 年证券和期货(上诉)条例,并于 2005 年 12 月 9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上诉咨询委员会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310 条组成的上诉咨询委员会;该法第 311 条;上诉顾问小组是指根据上诉人任命的上诉顾问小组,是指希望根据该法案向部长提出上诉的任何人;决定包括上诉所针对的管理局的任何行动或指示;一方指上诉人或主管当局;秘书指根据第 3(1) 条被任命为上诉咨询小组秘书的任何人。...
证券和期货(上诉)条例 2005 S 793/2005pdf预览版证券和期货(上诉)条例 2005 S 793/200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