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3672005 于 2005 年 6 月 14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67 号证券和期货法(第 289 章) 2005 年证券和期货(市场)法规 法规安排 第 I 部分 初步法规 1. 2. 3. 4. 5. 引证和启动 定义 表格 费用 账簿和其他信息的保存 批准, 认可和豁免 6. 7. 8. 申请批准、认可或豁免 决定申请人是否应为认可交易所或认可市场运营商的标准 申请变更身份 第 II 部分 第 III 部分 认可交易所监管 第 1 部分 义务和事项9. 10. 11. 12. 13. 14. 15. 16. 通知当局某些事项的义务 提交定期报告的义务 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况 业务连续性计划 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传输和存储用户信息 仓位限制的确定 交易人员注册要求 非正式合并版force from 582011 S 3672005 条例 17. 2 由富达基金支付的金额 第 2 部分 批准交易所规则 批准交易所规则内容 修改业务规则和上市规则 第 3 部分 需要授权的事项 申请和批准标准主要持股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和关键人员的批准申请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和关键人员的批准标准 公认市场经营者的规定 第 IV 部分 通知当局某些事项的义务 提交定期报告的义务 业务连续性计划 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用户信息的传输和存储 参与者的监督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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