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豁免首次登记税)令 2013 S 391/201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013 年道路交通(豁免首次登记税)令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文 2 定义 3 根据法案 4 豁免条件 5 停止豁免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第 11(1)(a) 节免税的车辆2013 年道路交通(豁免首次登记税)令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称为道路交通(豁免首次登记税)令注册号 S 391 Citation Tax) 2013 年法令。定义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2. 在本法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救护车是指专门配备道路运输; (a) (b) 在运送过程中向需要紧急医疗的病人或受伤人员提供院外临床护理; S 10582021 wef 03012022 民防行动车辆具有 2019 年道路交通(政府车辆豁免)令(G.N. No. S 2532019)赋予的含义; S 10582021 wef 03012022 医疗运输车辆是指配备提供非紧急病人运输服务的机动车辆; S 10582021 wef 03012022 mobile engineering plant 与道路交通(速度调节)规则(R 13)第2条含义相同;机动拖拉机与《道路交通(速度调节)规则》第 2 条的含义相同;非紧急患者运输服务是指仅与在道路上提供运输个人有关的收费或奖励运输服务: (b) 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需要基本护理和观察或临床护理和监测的人; S 10582021 wef 03012022 普通老式车辆与道路交通(机动车辆、注册和许可)规则 (R 5) 规则 2(1) 中的含义相同;注册车主是指根据该法案注册为车辆所有人的人;受限制的老式车辆与《道路交通(汽车、注册和执照)规则》第 2(1) 条的含义相同;铺轨车与《道路交通(速度调节)规则》第 2 条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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