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交通系统(权利的创造)(第 4 号)通知 2009 年颁布公式 1 引文 2 权力 3 计划检查 附表 No. S 508 快速交通系统法(第 263A 章) 快速交通系统(创建RIGHTS) (NO. 4) NOTIFICATION 2009 为行使《捷运系统法》第 6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 本通知可被称为捷运系统(创建2009 年第 4 号通知。管理局的权力 2. 管理局或获管理局授权的任何人可在任何合理时间,为铁路运营的目的和附带的铁路运营,进入铁路在被描述为 MK14 Lot 01599K pt 的土地上的区域(在本通知中称为指定土地),并在该土地区域内、下方或上方行使附表所述的权利。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检查计划 3。指定土地上的铁路区域的计划副本应在以下办公室免费供公众检查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 1 Hampshire Road, Singapore 219428 (a) 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星期一至五任何一天(公众假期除外);但 (b) 如果任何这样的日子是新年前夜、农历新年或圣诞节前夕,则在上午 9 点至中午 12 点之间。...
捷运系统(创造权利)(第 4 号)通知 2009 S 508/2009pdf预览版捷运系统(创造权利)(第 4 号)通知 2009 S 508/200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