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受保护地方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宣布为受保护地方的场所 3 撤销附表第 S 41 号受保护地区和受保护地方法(第 256 章) 2011 年受保护地方令 行使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内政部特此颁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11 年《保护区法》,并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宣布为受保护的地方 2.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受保护场所,除非持有通行证或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进入这些场所由附表第一栏中指定的当局签发或已获得新加坡在线法规的许可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d 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授权在该处所值班的人员进入该处所。撤销 3. 2006 年受保护地方(第 6 号)令(G.N. No. S 1022006)被撤销。时间表 第一栏 The Authority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Singapore KEAT HONG CAMP。 KEAT HONG CAMP 占据的 Mukim No. 9 的地块 143P 和部分地块 144T、145A、669X、1691X、1693C、1695W、1700N、99914N、99926A 和 99998W 的面积,面积约为 22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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