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第 41 号受保护场所(综合)令法案,或 1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令 目录 1 2 立法历史 受保护地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第 5(1) 节) 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令 O 10 G.N.第 S 261996 号 1997 年修订版(1997 年 6 月 15 日) 1997 年 6 月 15 日 1. 本命令可引称为《受保护场所(综合)令》。 2.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特此宣布附表第二栏中所述的场所为保护区,除非持有由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的准许进入该处所。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022 First column The Authority (1) S 2696 19.1.96 Commissioner of Police THE SCHEDULE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1. MOUNT PLEASANT REPEATER STATION 包括在地段中的所有区域5501PT Mukim No. 17 Toa Payoh, Mount Pleasant Road 包含面积约2,238.8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上述MOUNT PLEASANT REPEATER STATION外围围栏的最东北角开始,该点为北34,896.611米和28,160.794米在测量部坐标原点以东,边界沿方位和距离的连续围栏线延伸,如方位距离(1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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