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令 2012 S 350/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保护区令 2012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地区 附表 No. S 350 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 2012 年保护区令 行使第 4 条赋予的权力( 1)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内政部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12 年保护区命令,并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开始实施。为保护区 2. 特此宣布附表第二栏所述区域为本法案的目的,该区域内的每个人都应遵守规范其行动和行为的指示:可由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或代表该当局行事的获授权人员给予。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时间表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保护区行政长官樟宜机场集团(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SELETAR AIRPORT LANDSIDE。不包括 Lot 4567L Pt 所包含的所有区域,包括 SELETAR AIRPORT LANDSIDE 占用的 Mukim No. 20 的 Lot 4567L 部分的所有区域,面积约为 13,485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上述 SELETAR 的一个点开始AIRPORT LANDSIDE 点是北纬 44512.668 米和 3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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