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第 2 号)令 2017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区域 目录 颁布公式 3 撤销附表 S 738 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 保护区(第 2 号) 2017 年命令 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为 2017 年保护区(第 2 号)命令,适用于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生效。 宣布为保护区的区域 2.(1) 就该法案而言,附表第二栏中所述的区域被宣布为保护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2 日 (2) 在任何这些区域内的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由授权人员发出的关于规范人员流动和行为的指示由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或代表该当局。撤销 3. 2016 年保护区(第 3 号)令(G.N. No. S 6972016)被撤销。时间表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保护区首席执行官,樟宜机场集团(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1) 樟宜机场客运大楼 4 号楼(1 层) 所有该区域均属于 Mukim No. 4969P 地块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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