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养老金(折算养老金小费)条例上限。 219, RG 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6年05月15日
议会养老金(折算养老金)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折算系数 3 贴现率 4 折算养老金小费的支付 立法历史 议会养老金法(第 219 章,第 2 和 17 节) 议会养老金(折算养老金)条例 Rg 2 G.N.第 S 2191995 号 1996 年修订版(1996 年 5 月 15 日) 1995 年 1 月 1 日 1. 本条例可引称为《议会养老金(交换养老金引文小费)条例》。换向因数 2. 为本法案的目的,规定的换向因数应为 175.14。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2 日 贴现率 3. 就该法案而言,规定的贴现率应为 5%。 4.(1) 如果一个人根据该法第 7 条选择领取不带任何养老金的折算退休金,则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折算退休金: (a) 该人在根据该法领取养老金,应将全部折算的养老金抚恤金支付给该人; (b)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折算退休金酬金的一部分,相等于 (i) (ii) 政府为该人支付给中央公积金的总额之间的差额其作为会员和担任任何职务的重要服务期间;如果该人曾是未来会员,政府就该人在同一时期的可计算服务期间应向中央公积金支付的总金额连同有关利息,须支付至该人在中央公积金,并将抚恤金的余额支付给本人,但抚恤金低于本款所称差额的,应将抚恤金全额支付给本人账户。在中央公积金。...
议会养老金(折算养老金小费)条例上限。 219, RG 2pdf预览版
议会养老金(折算养老金小费)条例上限。 219, RG 2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