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选举(非选区议员)令第218,或 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2年03月25日
议会选举(议会议长)议定书1引用和戒烟立法历史2宣布为4,少选民选出议会选举法案(第52(1)条)议会选举(非持久性成员)议会)命令 O 3 GN第 S 3571991 号 1990 年修订版(1992 年 3 月 25 日)1991 年 8 月 14 日引用和停止国会议员)令。 1.(1) 本命令可被称为议会选举(非选区 (2) 本命令应根据该法案第 52(1A) 节的规定,在下一次议会解散时停止生效。宣布为非选区成员4,少反对党会员选举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截至2月22日,截至2022年2月22日22日22日222日创建的日期2.为下一个大选的目的,议会的非宣传议员的数量较少,应当为4 the total number of Opposition Members elected to Parliament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49(7) of the Act. LEGISLATIVE HISTORY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NONCONSTITUENCY MEMBERS OF PARLIAMENT) ORDER (CHAPTER 218, O 3) This Legislative History is provided for the convenience of users of议会选举(非选区议员)令。它不属于本令。 1. GN No. S 3571991 第 19 号议会选举(非选区议员)令91 议会开始日期)命令日期 1991 年 8 月 14 日 1992 年 3 月 2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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