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武装部队教育中心指挥下的全国军校学生团。 194, N 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2年03月25日
新加坡武装部队教育中心指挥下的国民少年团 目录 颁布公式 立法历史 国民少年团法案(第 194 章,第 7 节) 1988 年 4 月 1 日 教育部国务部长,根据国民少年团的建议兵团理事会,将所有参加新加坡武装部队地方赞助计划的国家军校学员置于新加坡武装部队教育中心指挥官的指挥之下。立法历史新加坡武装部队教育中心指挥下的国家少年团(第 194 章,N 1) 本立法历史是为了方便新加坡武装部队教育中心指挥下的国家少年团的用户而提供的。它不属于新加坡武装部队教育中心指挥下的国家少年团。 1. G. N. No. S 10971988 National Cadet Corps under the Command of Singapore Armed Forces Educational Centre 1988 开始日期 1988 年 4 月 1 日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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