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场所)(第 4 号)令 1 引证和启动 2 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3 保护场所的修订(合并)令 目录 颁布公式 4 撤销 2017 年第 S 568 号基础设施保护法案附表(2017 年第 41 号法案)2019 年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4 号)令 为行使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第 14(1) 和 19(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制定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是 2019 年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场所)(第 4 号)令,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生效。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新加坡在线法规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最新版本 PDF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附表第二栏中所述的处所被宣布为就该法案而言的受保护场所,并且第一栏中指定的人该附表的授权被指定为相应的受保护地方的当局。受保护地方(综合)令的修订 3. 受保护地方(综合)令 (O 2) 附表第 (32) 项被删除。撤销 4. 2011 年受保护地方(第 4 号)令(G.N. No. S 4682011)被撤销。时间表 第二栏 受保护的地方 1. MRT KIM CHUAN DEPOT 第一栏 SMRT Trains, SMRT Corporation Ltd 管理局行政长官 所有该区域包括在 Mukim No. 的 80002C、70005V 和 6712K 地段。...
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4 号)令 2019 S 568/2019pdf预览版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4 号)令 2019 S 568/201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