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3 号)令 2022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案第 S 57 号附表 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3 号) 2022 号令 为行使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第 1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是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3 号)第 2022 号命令,并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生效。 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中所述场所被宣布为该法案所指的受保护场所,以及第一栏中指定的人该附表一栏被指定为受保护地方的当局。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First column The Authority CEO, Jurong Port Pte.有限公司 时间表 第二栏 受保护的地方 第 2 段 裕廊港 所有该区域包括在地段 4113T、3857K、3854P、3856A、3855T、2852P、3845X、3543T(PT)、4175T、4112P、1263L、3850C(PT)、4177K、 766C(PT), 2523P(PT), 768W, 477A, 2177C, 4235K, 2528X, 4176A, 3782P 和 4234A,包括位于 Mukim No. 的港口区域中穿过 Selat Damar Laut 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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