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通知 2013 1 引用和开始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免税第 S 5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经济和技术发展)通知 2013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4)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述为所得税 ( 2013 年豁免利息和其他经济和技术发展付款)通知,并应被视为已于 2012 年 5 月 20 日开始实施。 定义 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在此通知机构是指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Cap)第 3 条设立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186);金融衍生品是指其收益全部或部分与任何金融资产、证券、金融工具或指数的收益或表现挂钩的衍生品,但不包括收益与收益完全挂钩的衍生品或商品的表现;金融机构是指根据管理局管理的任何法案获得管理局许可或批准或免于此类许可或批准的任何机构,包括该法案第 43G 节中提及的经批准的财务和财政中心;关联方的含义与该法案第 13(16) 条中的含义相同。豁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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