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S 494/2003 号所得税(免除利息和其他经济和技术发展费用)通知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27日
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通知 2003 年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豁免第 S 494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经济利益和其他付款的豁免)和技术发展)通知 2003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4)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述为所得税(豁免2003 年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通知。 豁免 2.(1) 除第 (2) 款外,本法第 12(6) 条所述收入性质的任何付款均应免税日立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在 2003 年 9 月 1 日至 3 日期间根据 8 亿美元商业票据计划发行的商业票据2008 年 8 月 1 日致任何非新加坡居民和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a) 通过在新加坡的常设机构在新加坡开展任何业务的资金使用该人根据该计划获取商业票据的票据并非从该业务中获得; (b) 在新加坡没有任何常设机构。 (2) 第 (1) 段中的豁免须遵守日期为 2003 年 8 月 21 日的批准函以及随后发给公司的信件(如有)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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