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S 704/2019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组织库和通知 — 豁免)条例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
2019 年人类生物医学研究(组织库和通知豁免)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根据其他法规第 S 704 号《2015 年人类生物医学研究法》(2015 年第 29 号法案)对组织库活动的豁免 人类生物医学研究( 2019 年组织库和通知豁免)条例 为行使 2015 年《人类生物医学研究法》第 63 条赋予的权力,卫生部长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人类生物医学研究(组织库和通知)豁免)2019 年条例,并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生效。豁免受其他立法监管的组织银行活动 2.(1) 该法案第 34、35、36 和 37 条不适用于个人、团体或组织仅为新加坡在线法规当前版本进行任何组织银行活动的银行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个人、身体或组织库的目的 属于以下任何描述的个人、身体或组织库的目的 (a) 国家公共卫生研究定义并按照《传染病法》(第 59A 章)第 59A 条137); (b) 根据《健康》进行的保健产品临床试验 (c) 根据《产品法》(第 122D 章)进行的医药产品临床试验;药品法(第 176 章)。 (2) 为避免疑义,与第 (1) 款规定的目的同时进行、除此之外或不完全出于第 (1) 款规定的目的而进行任何组织银行活动的个人、团体或组织银行必须遵守该法第 34、35、36 和 37 条与该活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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