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开发(住宅物业维护费的变化)通知上限。 129, N 2
住房和开发(住宅物业维护费的变化)通知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附表 立法历史 3 维护费 4 委员会住房和开发法案(第 129 章,第 31(2) 节)的诉讼或补救权和开发(住宅物业维护费的变化)通知 N 2 GN No. S 1751990 REVISED EDITION 1990(1992 年 3 月 25 日) 引文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住房和发展部(新加坡法规在线变更 2022 年 2 月 21 日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1990 年 6 月 1 日 维护费住宅物业)通知。定义 2. 在本通知中,协议包括董事会与任何租户、被许可人、购买者、承租人或所有者之间签订的任何租赁协议、许可协议、租赁协议或租赁协议; HUDC 公寓是指根据《住房和发展法》第四部分提供的根据 HUDC 计划出售的 HUDC 住宅和公寓;维护费是指根据任何租户、被许可人、购买者、承租人或所有者就委员会根据该法案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住宅物业的任何协议,应向委员会支付的服务和管理费。维护费 3. 尽管现有协议有任何规定,董事会管理的住宅物业的维护费应按照附表进行。董事会的诉讼权或补救措施 4. 本通知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损害董事会就任何先前违反任何协议的租户、被许可人、购买者、承租人或业主的任何诉讼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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