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消防证书指定建筑物)通知 2020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申请 3 豁免建筑物 附表 No. S 766 消防安全法(第 109A 章)消防安全(消防证书指定建筑物)通知 2020 行使根据《消防安全法》第 20(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部长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是 2020 年消防安全(消防证书指定建筑物)通知,于 9 月 14 日开始实施2020. 应用该法案。 2. 附表第 2 部分中的每座建筑物都被指定受新加坡在线法规第 20 条的约束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3. 尽管有第 2 段,以下建筑物均未指定为豁免建筑物受法案第 20 条的约束 (a) 建筑物 (i) 全部或部分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或根据公共部门(治理)第 2(1) 条定义的新加坡公共部门机构占用2018 年法案(2018 年第 5 号法案); (ii) 任何人在未经第 (i) 项中占用该建筑物的实体授权的人或负责该建筑物中的安全安排的实体授权的人的陪同下,不得进入或在其中移动。建筑; (b) 内政部根据《监狱法》(第 3 章)第 3 条宣布为监狱或改造培训中心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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