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财务顾问(跨境安排豁免)(外国相关公司)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表格 1 引用和启动 4 根据跨境安排提供某些财务咨询服务的特定财务顾问的 FRC 豁免,以及其外国代表 5 特定财务顾问的 FRC 豁免 以前从事过在跨境安排下提供某些财务咨询服务的合格企业,及其外国代表 6 豁免的情况第 S 764 号财务顾问法(第 110 章)财务顾问(跨境豁免)安排)(外国相关公司)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1 年条例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行使《财务顾问法》第 100(1)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财务顾问(跨境安排豁免)(外国相关公司)条例,并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否则要求合格投资者具有《证券和期货法》(Cap. 289); AMLCFT 要求或 AntiMoney Laundering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要求是指外国司法管辖区关于侦查或预防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的法律或监管要求;跨境安排是指指定财务顾问的财务汇报局与指定财务顾问之间的安排,财务汇报局根据该安排进行合资格业务;衍生品合同具有证券第 2(1) 条赋予的含义,交易所交易衍生品合约具有证券和期货法第 2(1) 条赋予的含义;专家投资者具有证券法第 4A(1)(b) 条赋予的含义,FATF 是指被称为金融行动任务的政府间机构,外国公司具有《公司法》期货法第 4(1) 条赋予的含义;期货法;力量; (帽。...
财务顾问(跨境安排豁免)(涉外公司)条例 2021 S 764/2021pdf预览版财务顾问(跨境安排豁免)(涉外公司)条例 2021 S 764/202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