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规定表格)条例 目录 1 引文 附表 立法历史 2 专员的命令 就业法案(第 91 章,第 139 节) 就业(规定表格)条例 Rg 4 G.N.第 S 2851987 号 2000 年修订版(2000 年 4 月 30 日) 附表 1987 年 11 月 6 日 1. 本规例可引称为《雇佣(规定表格)规例》。专员的引证令 2. 专员根据法令第 115 和 119 条作出的每项命令均应符合附表所列的格式。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条例 2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就业法(第 91 章) 根据第 115 和 119 条作出的命令 在劳工专员办公室,Havelock Road,新加坡就业案号。 . .多于姓名 投诉人所在国家或有投诉人的情况下,投诉人代表姓名、添加词等。陈述被告的姓名。 . .声明或争议的国家性质。索赔。 .说明投诉听证会的日期。本次纠纷经调查决定。经过 。劳工专员、州名和听取投诉的官员的官方头衔。它是有序的。 . .或无状态部分满足,视情况而定,部分满足,说明到什么程度。并且,如果在我手下给予并密封这个。天。 20..新加坡劳工专员。特此证明。此命令已在本办公室下达。 .新加坡劳工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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