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局条例 2021 S 349/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2021 年信用局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第 1 部分 初步 2 定义 3 表格 4 费用 1 引用和启动第 2 部分 信用局的许可 5 许可证申请 6 许可证更新第 3 部分 杂项 7 听证机会 附表 费用编号 S 349 2016 年信用局法案(2016 年第 27 号法案)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1 年信用局条例 行使 2016 年信用局法案第 77(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制定了以下条例第 1 部分初步引用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开始运作。 1.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信用局条例,并生效 2. 在本条例中,关于许可证的更新截止日期,指牌照届满日期前6个月的日期。定义表格 3.(1) 本条例中提到的表格是在当局网站 httpwww.mas.gov.sg 上列出的表格,本条例中对编号表格的任何引用都是对当前版本表格的引用在该网站上载有相应的编号。 (2) 根据法案或本条例的任何规定要求向管理局提交的任何文件,必须以第 (1) 款所述网站指定的相关格式和方式,或管理局指定的方式提交. (3) 所有表格必须以英文填写,并按照表格或当局指定的指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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