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建筑管制(豁免军事建筑和建筑工程)令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生效 2 定义 3 豁免建筑 4 豁免建筑工程 No. S 521 BUILDING CONTROL ACT(第 29 章) 建筑管制(豁免军事建筑和建筑工程) ) 2008 年命令 为行使《建筑控制法》第 30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建筑控制(豁免军事建筑和建筑工程) 2008 年命令,应被视为已于 2008 年 2 月 15 日开始运行。 2. 在本命令中,建筑物不包括建筑物的一部分。定义 豁免建筑物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0 日 3. 为国防部或新加坡武装部队的目的,属于 (a) 的每一栋建筑物 (b)军队; (i) 由国防部或新加坡武装部队标记或分类,但其文件或地图中的限制除外; (ii) 位于国防部或新加坡武装部队在其文件或地图中标记或分类为秘密或机密的任何区域内,应不受该法案的所有规定的约束。豁免建筑工程 4. (a) 由政府或代表政府为国防部或新加坡武装部队的目的进行的所有建筑工程; (b) 在第 3 段所指的任何建筑物上或与其有关的建筑物,应免除该法的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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