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法令 1990 年淡马锡理工学院法 2020 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修订后的授权下编写和发布1983 年 2020 年《法律法案》版本。淡马锡理工学院法 1990 第 1. 2. 3. 4. 5. 6. 7. 8. 8A 条的安排。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简称 释义 淡马锡理工学院的成立和合并 理工学院理事会和参议院的对象和权力,其章程、权力和职责 理工学院委员会学校 官员和学术人员员工、他们的任命、权力、职责和薪酬 废除的理工学院宪法考试 授予文凭等的权力 合同形式 公章 Grantsinaid 发行股份等 1966 年社团法对学生会的适用 附表 成立和成立法被称为淡马锡理工学院的理工学院及其相关事宜。 1990 年 4 月 6 日 简称 1. 本法令为 1990 年淡马锡理工学院法令。 1 31.12.2021 2 淡马锡理工学院法令 1990 2020 版。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董事会是指根据本法设立的理工学院理事会;人员指理工学院的人员;理工学院是指根据本法成立和注册成立的淡马锡理工学院;理工学院章程指附表中列出的理工学院章程;校长是指理工学院的校长,包括以该身份行事的任何个人;注册学生是指在理工学院注册课程或科目并获得理工学院文凭或证书的学生;注册官是指理工学院的注册官;法规是指根据理工学院参议院制定的法规,是指理工学院制定宪法的参议院;根据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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