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 年新加坡共和国合法性法案 2020 年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修订版的授权下编写和出版法律法案 1983 2020 版。 1934 年合法性法案 章节安排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简称 解释 父母后继婚姻合法化 合法化人的合法性声明 合法化人的权利财产权益 合法人的无遗嘱继承及其问题 非法人父母婚前死亡的申请 合法人的个人权利和义务 外来法律合法化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母亲的继承权其他 保存附表 合法人出生登记 一项规定 1934 年 5 月 18 日非婚生子女合法化的法案。简称 解释 1. 本法为 1934 年合法性法。 2. 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存在令人反感的内容,否则法院是指高等法院的综合庭或家庭法院;合法化日期是指导致合法化的婚姻的日期,或者如果婚姻发生在 1934 年 5 月 18 日之前,则指该日; 1 31.12.2021 2 2020 版。处置是指根据 1934 年合法性法案对任何财产利益的保证,无论是生前还是遗嘱;无遗嘱者包括留下遗嘱但在其遗产中的某些实益权益无遗嘱死亡的人;合法人是指根据本法合法化的人;将包括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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