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验尸官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0年
2010 年新加坡共和国验尸官法令 2020 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修订版的授权下编写和出版法律法案 1983 2020 版。 2010 年验尸官法 第 1 部分 部分安排 初步部分 简称 解释 任命州验尸官和验尸官 任命法医病理学家 第 2 部分 报告死亡和保存记录 报告死亡的义务 报告在官方拘留期间发生的死亡 由警官报告死亡 职责保存医院、诊所和拘留所负责人的医疗记录 不得移动尸体 第 3 部分 死亡调查 死亡调查 警察向死因裁判官报告 死因裁判官查看尸体 在某些情况下向检察官报告案件 警官有责任在检察官指示下调查死因 警官调查死因裁判官或检察官的权力 可以指示法医病理学家调查 法医病理学家的权力 1. 2. 3. 4. 5. 6. 7. 8 .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 31.12.2021 2 Coroners Act 2010 2020 Ed.第 4 部分 尸检和死因裁判官下令埋葬、火葬或掘尸的权力 第 1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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