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东盟青年合作原则宣言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3年06月24日
1983 年 6 月 24 日 加强东盟青年合作的原则宣言 东盟国家外长代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和泰王国,关注促进和发展东盟国家的青年人;认识到东盟青年积极参与和融入对分享东盟未来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性,以及满足东盟国家青年需求和愿望的必要性;意识到只有深刻理解当前形势和可能的前景,才能促进东盟青年人获得最佳教育、职业和生活条件,从而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和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考虑到加强东盟青年合作的必要性;渴望进一步强化 1967 年《曼谷宣言》和 1976 年《东盟协和宣言》的目标和宗旨; “特此声明:在加强东盟青年合作的背景下,东盟的每个成员国单独或集体应努力: 1. 创造适当的环境,促进和发展青年的创造力和责任感以及参与2. 促进与青年有关的政策和计划,将其作为社会、道德、文化、精神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3. 通过制定有效的计划和国家政策来增加就业机会4. 通过动员、协商、参与决策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扩大青年参与和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层面的基础。 5. 创造机会使所有年轻人都能从教育计划和活动中受益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建立联系,以确保获得各级教育并提供技术和职业培训,在社会中灌输自律。...
加强东盟青年合作原则宣言pdf预览版
加强东盟青年合作原则宣言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