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美利坚合众国与菲律宾共和国之间的航空运输协议的换文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8年08月27日
1948 年 8 月 27 日 修改美利坚合众国和菲律宾共和国之间航空运输协定的换文注:该协定于 1948 年 8 月 27 日生效。该修正案和 11 月 16 日的航空运输基本协定, 1948 年经菲律宾通知自 1960 年 3 月 3 日起废除。参考:本协定也发表在 44 UNTS,p. 336. 美利坚合众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外事代理秘书美国临时代办,马尼拉,1948 年 8 月 27 日,第 1880 号 阁下:谨提及关于贵国政府希望将关岛指定为菲律宾航空公司航线上的一个交通站点,并确认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理解,即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已相互同意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1946 年 11 月 16 日两国政府签署的航空运输协定附件中的“B”节应修改如下: “B. 共和国航空公司根据本协定授权的菲律宾被授予在美国领土内过境和非交通停留的权利,以及接卸国际货物的权利关岛、火奴鲁鲁和旧金山的客运、货运和邮件运输如下所示:“从菲律宾到旧金山,然后通过一条合理直接的路线,通过太平洋中的中间点(美国领土)到达其他地点,包括关岛和檀香山,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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