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 6 月 26 日 换文构成延长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关于向菲律宾提供军事援助的协议的协议 注:本协议于 1953 年 6 月 26 日生效。参考:本协议也发布在 II DFA TS No. 3, n, 1 和 213 UNTS, p. 77. 马尼拉,1953 年 6 月 26 日 阁下:我荣幸地确认收到阁下 1953 年 6 月 26 日的第 1351 号照会,内容如下:“我荣幸地提及阁下 6 月 26 日的照会, 1952 年请求将现有的军事援助协定延长五年,以及我们两国政府最近就我国政府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提供军事援助的对话;我们两国的愿望各国政府在《联合国宪章》框架内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的措施将提高致力于《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国家制定有效自卫措施以支持这些宗旨和原则的能力, 且不妨碍继续尽最大努力取得协议,向联合国提供所规定的武装部队根据《宪章》,在防止违反或规避的充分和可靠的保证下,就普遍管制和削减军备在成员国之间达成一致;我们两国政府承认,消除因害怕侵略造成的不安全的措施将促进经济发展;并确认通过这些对话达成的理解如下:“(1) 美国政府将继续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提供设备、材料、服务或其他援助根据可能商定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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