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照会构成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谈判的基础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6年04月26日
1966 年 4 月 26 日 交换照会构成教育特别基金使用谈判的基础 交换照会生效的协议 1966 年 4 月 26 日签署:1966 年 4 月 26 日生效。美国驻菲律宾外交部长,马尼拉,1966 年 4 月 26 日第 839 号 阁下:我荣幸地提及最近我们两国政府代表之间的对话1963 年 8 月 12 日批准的公法 88-94 授权的教育特别基金,作为对 1962 年菲律宾战争损害立法的修正案。我也有幸确认通过这些对话达成的以下谅解: 1. 该法修正案中规定的特别基金的可用资金应用于促进教育计划的目的。菲律宾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同优势。 2. 资金将用于进一步促进菲律宾整体发展的最广泛意义上的持久教育项目。此类项目应由两国政府协商制定和确定。 3. 美国政府授权的支付代理从基金中为已批准项目支付的款项应不时按照每个项目共同商定的付款时间表中的规定进行,并由美国政府存入两国政府可能同意的菲律宾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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