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 11 月 20 日 菲律宾外交学院和智利外交学院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 1987 年菲律宾共和国和智利签订的文化协定和 1992 年菲律宾外交学院之间的意向备忘录菲律宾和智利外交学院;希望加强菲律宾外交学院与智利外交学院之间的合作,并在两机构之间建立联动计划,以加强各自国家、菲律宾外交学院和智利外交学院的外交服务发展计划。智利外交学院,以下简称缔约方,同意如下: 第 1 条 缔约方应就各自的学习计划、课程、研讨会、语言计划和其他活动保持积极的信息交流。机构管理。第二条 缔约双方应就国际法、外交实践和与外交职业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领域相关的其他活动交换信息。第三条 缔约双方应定期在马尼拉和圣地亚哥举行定期磋商,并交替举办课程和研讨会。他们应鼓励在各自机构感兴趣的所有领域交换讲师、教授、专家和实习学者。第 4 条 缔约方应促进出版物和其他共同感兴趣的材料的交流,并促进各自图书馆之间建立联系。第五条 缔约双方应就共同感兴趣的活动交换信息,特别是参加涉及外交机构或外交机构以及培训和研究机构的区域和国际国际关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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