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 9 月 5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科技合作协议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派对”);愿意加强两国友好关系;承认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科技合作的优势;同意如下—— 第一条——合作领域 双方应根据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互利互惠的领域促进和发展科技合作。第二条 合作方式 在本协定框架内,科技合作应包括: 1. 为在科技领域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学习、培训或考察提供奖学金; 2. 应要求提供科技领域的专业人员、专家和研究人员的服务; 3.承担科技领域联合专项研究; 4、科技信息交流; (五)双方可以约定的其他科技合作形式。第三条 联合委员会的设立 为实施本协定的规定,应设立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联合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一、商定合作领域; 2、为本协议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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