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农业及相关领域合作和促进农业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2001 年 3 月 28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农业及相关领域合作和促进农业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方” .希望通过发展农业及相关领域的合作和促进两国农产品的合作,加强两国现有的友好关系:兹同意在农业科技和推广领域开展合作项目和交流根据本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按以下规定实施: 第一条 缔约双方应在符合相应法律和法律的前提下,促进农业领域的技术、经济和贸易合作。各自国家的规定。第 2 条 缔约方应指定下列实体作为本备忘录的执行者: 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 厄瓜多尔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 第 3 条 缔约方应开展联合活动,以完成如下: 一、根据两国农业法律和政策,促进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和交流的发展。合作将在畜牧业的广泛领域;水果、蔬菜和切花生产、食品加工、农业合作社、营销配送和储存以及缔约方同意的其他附加领域。 2.促进国际农产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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