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1948 年 7 月 1 日 80 日] 1948 年 1948 年,菲律宾共和国接受国际小麦协议。鉴于,1948 年 3 月 6 日至 1948 年 4 月 1 日在华盛顿特区以英语和法语开放供签署的国际小麦协定已由 36 个国家的授权代表签署,其中包括菲律宾人 ;鉴于,本协定的目标是确保向进口国供应小麦,并以公平和稳定的价格向出口国保证市场;鉴于根据本协定,菲律宾保证在 1952 年之前稳定供应面粉,每年 170,000 公吨小麦相当于 122,400,000 公斤面粉,该数量相当准确地代表了菲律宾的正常需求;鉴于,上述协定第 XX 条规定,协定须经签署国政府正式接受,接受书应交存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鉴于,菲律宾参议院通过 1948 年 6 月 24 日通过的第 61 号决议,同意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接受《国际小麦协定》;因此,现在众所周知,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根据菲律宾参议院的上述同意,特此宣布并公布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接受1948 年 3 月 6 日至 1948 年 4 月 1 日在华盛顿特区以英语和法语开放供签署的国际小麦协定,并附上其经核证的副本,并已由下列国家的授权代表签署包括菲律宾在内的 36 个国家,以确保菲律宾共和国及其公民可以真诚地遵守该条款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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