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编号。 298, 1951 年 12 月 13 日] 保留用于城镇用途的公共领域的某些部分位于棉兰老岛达沃省帕达达市。根据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的建议,并根据经修订的第 141 号联邦法案第 72 条的规定,本人特此保留用于城镇用地用途,但须符合同一法案第 XI 章的规定和私人位于棉兰老岛达沃省帕达达市的某个公有领域的权利(如果有的话),更具体地描述在土地局计划 Tb-103 中,即:“TB-103 (帕达达市政府——帕达达镇) 一块土地(如 Tb-103 平面图所示,是 Sta. Cruz 地籍调查第 5485 号地籍调查的一部分,GLRO Cad. Record No.-),位于棉兰老岛达沃省帕达达市。以 N. 为界,由 5485 号(部分)和 5412 号地段,Sta。克鲁兹加德。在 E.,通过国道;在 S.,由地段 5636 和 5613,Sta。克鲁兹加德。在 W. 上,地段 5485(部分)站。克鲁兹加德。从平面图上标记为 1 的点开始,即 S. 80° 08' W., 1376.23 m。来自 B.L.L.M. 134,站。克鲁兹加德。 275,然后是 S. 3° 38' W.,244.61 m。到第 2 点;此后南纬 3° 34′ W.,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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