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233, January 16, 1951 ] 宣布 1951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14 日期间为菲律宾全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年度基金活动的时间。鉴于,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是第 95 号共和国法案创建和正式指定的法人团体和政治组织,是协助菲律宾共和国履行《日内瓦红十字公约》规定的义务的自愿组织,共和国于 1947 年 2 月 14 日遵守,并履行国家红十字会固有的其他职责;鉴于,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多年来忠实有效地履行其人道主义使命,通过其救灾服务为减轻受国家灾难影响的数千名人民的苦难做出了巨大贡献;通过其血液计划、护理服务和安全服务促进无数其他人的健康、福利和安全;并通过其家庭和军事福利服务改善菲律宾士兵及其家属的命运,包括我们武装部队的退伍军人和住院成员;鉴于,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根据其国会章程的规定,仅使用通过其分会每年开展的个人募捐活动从自愿捐款中获得的资金运营和维持其服务;鉴于,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需要新的资金来继续为国家提供许多有价值的服务并履行其国际责任,以及为该组织为造福人民而采取的新服务计划提供财政支持;鉴于,严峻且不断恶化的国际和平局势强调,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需要获得所有可能的财政援助,以便它能够应对任何或所有由此产生的需要以大规模援助的形式向人们提供援助的突发事件食品、衣物、药品和其他紧急救济需求;因此,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特此宣布 1951 年 2 月 15 日至 3 月 14 日期间为菲律宾国家红十字会第四次年度基金运动的时间,我呼吁所有公民和这个国家的居民,不论国籍或信仰,以及所有公益组织和协会,以支持这项运动,并慷慨地提供他们的手段、时间和个人服务,以促进菲律宾国民党的目标和宗旨红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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