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422, 1953 年 11 月 12 日] 为残疾退伍军人的住房保留一块位于奎松市迪利曼区的政府私有土地。根据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64(e) 节的规定,本人特此退出菲律宾退伍军人委员会管理下的残疾退伍军人的销售、安置和住房储备,如果有任何,位于奎松市迪利曼区的政府私人领域的某些地块,更具体地描述如下:一块土地(计划 Bsd-10532 的地块 RP 3-B-4-B-1 的一部分Diliman Estate Subdivision)位于奎松市迪利曼区。以东北为界,由 Bsd-10532 计划(北大街)的 R.P. 3-B-4-B-9 地段和 Bsd-10532 计划(奎松大道)的 R.P. 3-B-4-B-8 地段;在。 SE.,按 Bsd-10532 计划(奎松大道)的 R.P. 3-B-4-B-8 批号;在西南和西北,由计划 Bsd-10532 的 R. P. 3-B-4-B-1 的剩余部分;从平面图上标记为 1 的点开始,北纬 19° 12' E.,距 B.L.L.M. 或多或少 1,63496 米。 7号,奎松市;从南纬 77° 23' E.,357.64 米到第 2 点;从南纬 0° 49' E.,到点 3 4.51 米;从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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