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220, December 02, 1955 ] 公开菲律宾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友好条约 鉴于,菲律宾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友好条约旨在加强和延续两国之间如此愉快地存在的友好关系1951 年 1 月 3 日,两国政府各自的全权代表在华盛顿特区以适合其精神、文化和经济联系的方式达成并签署;鉴于,菲律宾国会参议院在 1952 年 5 月 22 日通过的第 95 号决议中,同意根据菲律宾宪法制定上述友好条约;鉴于,两国政府的批准书于 1953 年 9 月 25 日在华盛顿特区交换;鉴于,上述条约规定,该条约应在交换批准书后生效;因此,现在众所周知,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马格赛赛,已将上述条约公之于众,并附上一份经核证无误的副本,以使相同的条款和条款可以菲律宾共和国及其公民应真诚遵守和履行。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于 12 月 2 日在马尼拉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55 年,菲律宾独立年,10 日。 RAMON MAGSAYSAY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MARIANO YENKO, JR。助理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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