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从每年的 10 月 25 日至 31 日期间,从 1962 年开始,作为童子军周[第 3 号公告] 34]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公告号。 1962 年 6 月 15 日 34 日 ] 宣布每年 10 月 25 日至 31 日为童子军周,每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6 日期间为童子军周,日期为第 39 号公告1947 年 9 月 3 日,作为童子军周;鉴于,有必要修改童子军周的时间,以便本周庆祝活动的亮点可以集中在菲律宾童子军的成立日(10 月 31 日);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将每年的 10 月 25 日至 31 日定为童子军周,自 1962 年起生效。 1947 年 9 月 3 日的第 39 号公告作了相应修改。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于 6 月 1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62 年。 (Sgd.) DIOSDADO MACAPAGAL 菲律宾总统 By the Presidnet: (Sgd.) AMELITO R. MUTUC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宣布从每年的 10 月 25 日至 31 日期间,从 1962 年开始,作为童子军周[第 3 号公告] 34]pdf预览版宣布从每年的 10 月 25 日至 31 日期间,从 1962 年开始,作为童子军周[第 3 号公告] 3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