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卫生声明和检疫许可[DOH 检疫行政令编号。 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1年01月15日
(纳尔)卷。 1 第 1 号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卫生部检疫行政令第 1 号1951 年 1 月 15 日 7 日 ] 港口卫生声明和检疫清关 航运公司对计划在周日或节假日启程的船舶的港口卫生声明和检疫清关的所有要求,应在周六上午或节假日前的正常办公日提出在检疫局办公室。周六下午、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检疫局办公室不办公。采用:1951 年 1 月 15 日(新加坡元)R. ABRIOL 上校,B.Q.检疫主任 生效日期:1951 年 1 月 15 日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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