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 NO.2 / 1990 年 4 月 - 6 月 [ DDB 董事会条例 NO. 1-A, 秒。 1983 年,1983 年 1 月 19 日] LEFETamine、MAZINDOL、Phendimetrazine 和 PHENTERMINE 被列入危险药物清单 1. 除非特别例外,任何含有任何数量以下物质的材料、化合物、混合物或制剂,包括其盐、异构体(无论是光学的、位置的还是几何的)和异构体的盐,只要这种盐、异构体和异构体的盐在任何官方名称、通用名称或通常名称、化学名称的特定化学名称内是可能的,或指定的品牌名称,被归类为危险药物并进一步归类为管制药物: 国际非专有名称 (INN) 其他非专有名称或俗名化学名称 Lefetamine SPA ( )-1 二甲胺 1, 2 二苯乙烷 Mazindol 5-(p -chlorophenyl)-2, 5-dihydro 3H-imidiazo (-2,1-)-isoindol-5-ol Phendimetrazine ( )-3, 4-dimethyl-2 phenylmorpholine Phentermine -二甲基苯乙胺 第 2 节。本法规应连续两周每周一次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完毕后生效。采用:1983 年 1 月 19 日(新元) J. C. AZURIN(卫生部长) 主席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将Lefetamine、MAZINDOL、芬二甲嗪和芬特明列入危险药物清单[DDB 委员会第 2 号条例] 1-A, 秒。 1983]pdf预览版将Lefetamine、MAZINDOL、芬二甲嗪和芬特明列入危险药物清单[DDB 委员会第 2 号条例] 1-A, 秒。 198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