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 NO.1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MIA 备忘录订单号1984 年 8 月 23 日 6 日 ] 菲律宾原木运输规则 根据 1982 年 1 月 19 日第 769 号行政命令第 2 节,特此颁布以下菲律宾原木运输规则: 1. 适用范围涵盖的航线——这些规则适用于从菲律宾到日本、韩国和台湾以及 MARINA 未来可能考虑的其他外国目的地的原木海运。 2. 术语定义——如本文所用,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管理局——根据第 474 号总统令设立的海事工业管理局。 菲律宾航运公司——根据菲律宾法律组织和存在的航运公司。菲律宾国旗承运人——指悬挂菲律宾国旗的船舶,前提是它们 (1) 拥有或租用,(2) 注册,以及 (3) 由菲律宾航运公司运营。外国国旗承运人——指菲律宾国旗承运人以外的船舶。协会——菲律宾船东协会。原木——圆切木材,包括原产于菲律宾的镰刀原木。 3. 参与贸易—— (a) 每条航线每年至少有 50% 的原木贸易由菲律宾国旗承运人承运。体积和/或运费应作为确定百分比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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