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或暂停令的实施指南[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21, S. 198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6年09月08日
(纳尔)卷。三号1 / 199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21, S. 1986, September 08, 1986 ] 执行取消或暂停令的指南 为了有序地执行取消或暂停执照或授权的命令,以下处理工人就业和旅行证件的指南是特此发布: 1. 对代理机构和承包商的暂停、吊销许可证或暂停文件处理的命令,自有关经营单位收到其副本或签发通知之日起执行。 2. 收到命令副本或发出取消或暂停命令的通知后,应立即暂停与 POEA 的所有与委托人或项目认证或工人就业和旅行证件处理有关的交易,但在以下情况:如果合同处理部门在收到订单之日之前正式收到处理就业和旅行证件的请求,无论是否已支付处理费;前提是处理应在下订单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行政长官或部长随后发布的命令搁置、取消或限制先前发布的取消或暂停命令的执行;就业和旅行证件已准备好或已被释放,并且其中涵盖​​的工人被安排部署的地方。 3. 执照科在收到代理机构或承包商的取消或暂停执照的命令副本后,同样应暂停对更新执照的请求以及与执照或使用执照有关的其他事项的行动。通过:9 月 8 日...
取消或暂停令的实施指南[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21, S. 1986]pdf预览版
取消或暂停令的实施指南[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21, S. 198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