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 VOL.8 NO. 1997 年 7 月 - 9 月 3 日 [ NCMB,1989 年 5 月 31 日 ] PNP 人员、私人保安和警卫在一般罢工、停工和劳资纠纷期间的行为准则 为了促进公共利益和安全、工业和平与稳定以及和平与秩序,特此制定以下指导方针,以规范菲律宾警察 (PNP) 所有成员在罢工、停工和一般劳资纠纷期间的公务行为: 一般政策 1. 这些指导方针的本质是劳工争议由劳工和就业部 (DOLE) 和/或通过其适当机构独家管辖,而涉及和平与秩序的事项则由国家警察委员会 (NAPOLCOM) 通过菲律宾国家警察 (PNP) 独家管辖);但由于涉及罢工和停工的劳资纠纷会影响和平与秩序,两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调是必要的。 2. 菲国警在罢工、停工和劳资纠纷中的参与一般仅限于维护和平与秩序、执行法律和合法机构的合法命令。 3. 由正式成立的当局发出的任何警方协助请求都应说明菲国警人员将执行或实施的行为。 4. 每当需要菲国警的协助时,应呼吁当地警察部队提供协助。此类援助请求应向国家首都地区指挥部 (NCRC) 区域主任提出,如果是城市,则应向城市主任提出;对于不属于城市警察指挥部的省或市,则应向省主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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