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经济形势
移民
人道主义
关税
性别平等
联合国
贸易
对 CMO 149-88 第 III 段的修订,要求所有进口商/收货人向 BOC 注册[BOC 海关备忘录第 10 号令87-91]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91年10月02日
(纳尔)卷。二号4 / 10 月 - 1991 年 12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 87-91, October 02, 1991 ] 对 CMO 149-88 第 III 段的修正案要求所有进口商/收货人向 BOC 注册 海关备忘录命令 149-88 第 III 段第 1 段特此修改如下: “III. 一般规定: 1. 进口商/收货人应按照附件“A”中规定的表格提出申请,并附上以下文件: 1.1 国税局签发的增值税登记证。 1.2 经认证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国内贸易局(视情况而定)出具的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 1.3 经正式认证的市长许可证和个人或企业居住证。”本命令将于 1991 年 10 月 2 日生效。通过:1991 年 10 月 2 日(新加坡)萨尔瓦多 M.米森专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对 CMO 149-88 第 III 段的修订,要求所有进口商/收货人向 BOC 注册[BOC 海关备忘录第 10 号令87-91]pdf预览版
对 CMO 149-88 第 III 段的修订,要求所有进口商/收货人向 BOC 注册[BOC 海关备忘录第 10 号令87-91]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对 CMO NO. 的修订149-88(要求所有进口商/收货人向海关总署登记)[BOC 备忘录命令编号。 17-92*]
对 CMO 30-93 的修订/澄清[BOC 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 65-93]
CAO 9-92[BOC 海关行政命令第 3 段的修正案1-94]
对 CMO NO. 的修订15- 2014[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令号15-2014-A]
对 CMO 149-88 的进一步修订,要求所有进口商/收货人向海关局注册[BC 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 16-94]
对 CMO 29-93 第 III-1 段的修订,扩大了 E.O. 的效力。 90-s 93[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53-94]
CMO 62-93[BOC 海关备忘录命令第 62-93 号修正案62-93-A]
CMO 16-95 关于暂定放行延迟 CRFS 的货物的修正案[BOC 备忘录命令编号16-95-B]
对 CMO 9-95 的修订[BOC 备忘录命令编号。 9-95-A]
对 CMO 37-94 的修订[BOC 备忘录命令编号。 37-94-A]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