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二号2 / 1991 年 4 月 - 6 月 [ DDB 董事会条例 NO. 3, S. 1991, February 28, 1991 ] 修订委员会条例编号。 6, S. 1972 通过在受管制药物清单中添加咪达唑仑和含有所述物质的制剂第 1 节。根据经修正的第 6425 号共和国法案第 36(a) 节规定的权力,危险药物委员会在评估以下物质: 国际专利名称 (INN) 化学名称 品牌名称 咪达唑仑 (8-chloro-6-(o-fluorophenyl)- 1-methyl-4H-imidazo [1,5-a] [1,4] -苯二氮卓类药物) Dormicum Dormoniol Hypnovel Versed Dormonid Flormidal 具有产生依赖性的能力,很可能被滥用以构成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这一发现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意见一致,即应包括此类药物在 1971 年《精神药物公约》附表 IV 中,特此将所述物质及其盐、异构体和异构体盐(无论是光学的、位置的或几何的)归类为危险药物,并进一步归类为管制药物(a) 存在于任何官方名称、通用名称或通常名称、化学名称或品牌名称的特定化学名称,以及 (b) 具有与上述母体药物相同或相似的心理和/或生理效应。第二节 含有咪达唑仑或其盐、异构体和符合本条例第一节规定的异构体盐的制剂同样归类为危险药物,并进一步归类为管制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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