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1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86 S. 1992, December 18, 1992 ] 向巴林派遣菲律宾合同工的一般指导方针 鉴于菲律宾在巴林的外交职位的开设和为了充分保护菲律宾工人的福利,特此制定以下指导方针为部署前往巴林的所有菲律宾合同工签发: A. 委托人/项目认证的文件要求: a.1。经认证的特殊授权书/服务协议 a.2.经核实的人力要求,表明工人的工资 a.3。校长的商业注册和官方英文翻译 a.4。示范雇佣合同 B. 对于额外的工作订单请求 b.1.经核实的人力申请 C. 处理除专业人士、医疗和酒店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女性员工的文件要求:c.1。经验证的个人雇佣合同 c.2。工人无异议证明 (NOC) c.3 的经核实的原件或经核实的复印件。雇佣合同处理处和政府安置处处理的所有当前要求 本备忘录通函取代所有与此不一致的先前发布。本通知即时生效。为严格遵守。采用:1993 年 12 月 18 日 (Sgd.) FELCISIMO O. JOSON, JR。管理员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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