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4 / 1993 年 10 月至 12 月 [ CSC 备忘录通知编号46,第1993, 1993 年 10 月 28 日 ] 资格标准政策 本备忘录通函修订、取代和修改所有与资格标准不符的通函。根据第 292 号行政令第五册,特制定《公务员岗位资格标准手册》。有关资格标准的政策如下: 1、《手册》规定的资格标准是该职位的最低和基本要求。 .但是,如果认为有必要,不排除机构制定更高的职位标准。机关制定更高标准的,以本机关的执行标准为准; 2. 任何机构的入职职位均不要求有经验和培训要求; 3. 确定学历和经验要求的相关性时,应参照其所属岗位及其所属职业组所承担的职责和责任; 4. 助理职位,除了法律助理、行政助理、助理教授和委员会可能确定的其他职位被视为一级职位,需要完成两 (2) 年的大学学习或完成职业/技术/贸易课程,视情况可以是; 5. RA 1080 资格仅适用于需要通过 BAR 或董事会考试的职位的任命。例如,只有会计师职位需要注册会计师 (RA 1080) 资格,除非机构的资格标准有此要求; 6. 由 NAPOLCOM 提供的警察考试资格,包括 PO1 入学考试和 PO3 入学考试,被认为适合任命为政府的一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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