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行政管理项目的上限[DPWH 部门命令编号。 49,第199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03月25日
(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DPWH 部门命令编号。 49,第1993 年,1993 年 3 月 25 日 ] 增加行政管理项目的上限 为了加快实施成本为 100 万披索或更少的项目,以符合行政管理计划的目标,项目总价值的上限可以由行政部门在特定地区的每个项目类别下承担的项目从每个类别中所有项目总价值的 25% 增加到 50%。任何与此不一致的发布或部门命令在此被取代或相应修改。其他有关行政工作的规定继续执行。本部门命令应立即生效。为了合规。采用:1993 年 3 月 25 日 (Sgd.) EDMUNDO V. MIR,CESO I 代理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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